國務院第六辦公室

國務院第六辦公室(國務院交通辦公室)是1954年至195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設立的辦事機構。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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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11月10日,國務院發出命令[1]設立國務院第六辦公室,協助總理掌管鐵道部交通部郵電部民航局的工作。

內設綜合組、鐵道組、交通組、郵電組。1959年6月,國務院第九十次全體會議決定國務院第六辦公室,工作移交國務院工業交通辦公室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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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任命國務院副秘書長,各辦公室正、副主任,各部、委員會副部長、副主任、委員,外交部部長助理等負責人的命令」,《山西政報》,1954年22期,第49-5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