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谷郡,中國南北朝時設置的郡。
北魏正始元年(504年),析歸化郡、北水郡二郡於故漢昌縣置大谷郡,治所梁廣縣(今四川省巴中市)。延昌三年(514年),於大谷郡置巴州。南朝梁大同元年(535年),南梁奪得,屬巴州。承聖二年(553年)被西魏占領,北周沿置,改梁廣縣為化成縣。轄境約當今四川省巴中市地。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年)廢大谷郡,地屬巴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