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委員會

天津市人民委員會(簡稱天津市人委天津市人委會)是1955年1月21日至1967年12月6日期間天津市地方最高行政機關,根據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建立,「人民委員會」的性質類似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的結合體。1966年起,因文化大革命,天津人民委員會實際處於癱瘓狀態。1967年12月6日,天津市人民委員會被天津市革命委員會取代。[1]

天津市人民委員會
主要領導
市長黃火青 李耕濤 胡昭衡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
機構類型人民委員會
行政級別正省級、正廳級
授權法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組織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
1949.1.15-
1955.1.21
天津市人民政府
1955.1.21-
1967.12.6
天津市人民委員會
1967.12.6-
1980.6.30
天津市革命委員會
1980.6.30-天津市人民政府
接替者天津市革命委員會

主要領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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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1955年1月21日-195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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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1958年7月4日-196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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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1963年12月28日-196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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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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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何虎生, 李耀東, 向常福主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官志. 北京: 中國社會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0883934. 
先前機關:
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最高行政機關
1955年-1967年
後繼機關:
天津市革命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