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亞東
崔亞東(1954年12月—),男,河北蠡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中共中央黨校在職大學學歷,副總警監警銜。中國人民警官大學二系幹部專修科漢語言文學專業畢業,安徽大學經濟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歷。
生平
編輯1969年12月參加工作,1972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副處長、副局長、局長;安徽省公安廳副廳長、廳長等職。2006年11月調任中共貴州省委常委,12月兼任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1]。2013年4月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並於2014年1月升任為院長。
2012年楊金柱律師為「黎慶洪案」申訴接連發聲提到,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在庭審沒有舉證質證和辯論之前僅聽取貴州省政法委書記崔亞東的一面之詞即定黎慶洪構成涉及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違背了憲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則。周澤律師在敦促崔亞東引咎辭職書[2]中提到崔亞東違反刑事訴訟法製造了黎慶洪冤案。
2013年8月2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五名法官集體召妓被曝光,崔亞東發表法官嫖娼事件給「境內外敵對勢力攻擊黨和政府、攻擊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攻擊上海的黨政幹部提供了可乘之機」的言論引起譁然和關注。8月16日,崔亞東被貴州省公安廳70名職工實名舉報,舉報內容包括對開發商進行重大利益輸送、貴州省公安廳每年招待費2000多萬元幾年累計共達1億多元大部分用於招待包括送給崔亞東家屬及關係人、每年拿走6噸茅台酒、偵辦原貴州省公安廳治安總隊長華潔民一案時受賄瀆職等多項不法行為。目前崔亞東並未對該舉報予以否認,而有關監察機關也沒有發布介入調查的消息。[來源請求]
參考文獻
編輯外部連結
編輯司法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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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應勇 |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2013年4月-2018年1月 (代理至2014年1月) |
繼任: 劉曉雲 |
中國共產黨職務 | ||
前任: 姜延虎 任至2006年3月 |
中國共產黨貴州省委員會政法委員會書記 2006年12月-2013年3月 |
繼任: 秦如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前任: 劉光磊 |
貴州省公安廳廳長 2007年1月-2013年3月 |
繼任: 孫立成 |
前任: 趙正永 |
安徽省公安廳廳長 2001年7月-2006年12月 |
繼任: 徐立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