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景嵐(?—1945年10月8日),秀峰奉天朝陽人。[1]中華民國軍事將領,蒙疆聯合自治政府官員。

1945年10月,張家口槍斃原蒙疆聯合自治政府張家口市市長韓廣森(右)、崔景嵐(左)。
1945年10月,張家口槍斃原蒙疆聯合自治政府張家口市市長韓廣森(右)、崔景嵐(左)。

生平

編輯

崔景嵐早年當過小學教員。崔興武接替張連同任旅長後,不久其部隊改編為東北陸軍騎兵第十七旅。崔興武淘汰了旅部的張連同時代舊人,崔景嵐任該旅軍需處長。當時任職的還有,陳寶泉任該旅參謀長,傅景峰任參謀處長,劉繼廣任副官處長,唐納紳任軍法處長,李樹聲任駐承德辦事處長。該旅轄三十四團(團長李守信)、二十七團(團長孫鳳閣)、四十一團(團長孫壽卿)以及若干獨立營,其中包括尹寶山的步兵營。[1]

1936年蒙古軍總司令部設立後,崔景嵐任軍需處長。[2]後來他曾任大同財務監督署署長[3]蒙古自治邦政府經濟部次長[4],張家口市市長。

1945年日本投降後,崔景嵐被八路軍逮捕。晉察冀邊區高等法院判處偽張家口市市長韓廣森、崔景嵐死刑,1945年10月8日,在張家口的日本人所建的忠靈塔前,韓廣森和崔景嵐被槍決。[5]

參考文獻

編輯
  1. ^ 1.0 1.1 內蒙古文史資料(20)李守信自述,呼和浩特:內蒙古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74-75頁
  2. ^ 戚厚傑, 劉順發, 王楠,國民革命軍沿革實錄,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
  3. ^ 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 (1927-1949)第五輯第二編,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93頁
  4. ^ 河北省志: 審判志,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頁
  5. ^ 南京史志1995(1),南京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