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宏,號亦袁,上海人,清朝官員。
張宏於1708年(康熙47年)接替孫元衡,於台灣擔任台灣府台灣縣知縣。管轄約今台灣南部之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全境及高雄市部份區域。該區域面積約為4500平方公里,也是清治時期台灣島之漢人集中地所在。
其任內捐俸興建臺灣縣城隍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