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陽春,字文復浙江溫州衛官籍,河南汝寧府光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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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舉浙江鄉試第七十八名,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官至尤溪縣知縣,以清白著,贖鍰改建學宮,卒於官,無以為斂[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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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溫州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