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幼局是中國歷史上專門收養棄嬰的官方機構,始於南宋。原本類似慈幼局的機構名稱不一,如慈幼莊、嬰兒局等,但基本上作用都是「為貧棄子所設」。南宋中期之後,為了避免百姓因貧窮而生子不舉殺嬰,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在理宗嘉定年間由地方官倡建。到了理宗淳祐九年,始在臨安設慈幼局。到寶祐四年推行到全國,命令「天下諸州建慈幼局」。隔年又下詔「朕軫念軍民,無異一體。嘗令天下諸州建慈幼局……必使道路無啼饑之童」。朝廷的重視促進了各地慈幼局的普遍發展,出現「童幼不能自育者,則有慈幼局」的情形。南宋理宗時期所開創的慈幼機構,作為保護嬰兒的德政,對後世影響甚大。

中國傳統以來就有生子不舉的情形發生,但在宋朝以前多是個案,原因大多是產育禁忌(如三胞胎以上)或時日禁忌(如不舉五月子)造成,解決方法多利用過繼、改姓等方式而非直接殺嬰。但到了宋朝開始出現像「二子一女」等關於生子的禁忌方式,殺嬰到了宋朝也逐漸變成風氣。宋朝「以文治國」的理念,加上在北宋後期,南宋前期與南宋後期這三個時期社會非常不穩定,為了使社會安定,宋朝朝廷致力於官方的慈善事業,如福田院、居養院、慈幼局等大量建立,這套制度將社會福利形成一套管理制度,在中國歷代以來的慈善事業都有著劃時代的意義。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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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吳業國,《宋代官辦慈善事業概述》,《華南師範大學人文科學學報》,第二十五卷第一期(2005)
  • 《宋人佚事彙編》 :卷二十: 故事: 段4368
  • 吳自牧,《夢梁錄》
  • 黃永昌:〈宋代的慈幼事業與社會〉,《華中師範大學研究生學報》第4期(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