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大桂(?年—?年),字邦材浙江台州府仙居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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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年(1525年)乙酉科浙江鄉試舉人[1],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三甲一百七十三名進士[2][3],授行人。歷除漢陽知府,多惠政,改登州府,清譽益著。升湖廣副使,致仕[4]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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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應存魯,字得之,萬曆己卯科舉人,除石埭知縣,升鶴慶府通判。年六十,致仕歸。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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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浙江通志》
  2.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3.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仙居縣誌》:大桂,字邦才。嘉靖丙戌進士,授行人。厯除漢陽知府,多惠政,改登州,清譽益著。升湖廣副使,致仕。子存魯,字得之,萬厯己夘舉人,除石埭令,升鶴慶通判,涖任三載,政清訟理,不事紛更,務與民休息。年六十,致仕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