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讓
拉讓(藏語:བླ་བྲང,威利轉寫:bla brang),又譯作拉章,藏語音譯詞,意為私邸或喇嘛府邸,既指活佛及其侍從的住所,也指其私有財產的管理機構。達賴、班禪,以及一些措欽活佛、堪布活佛、扎倉活佛均有自己的拉讓[1]。
歷史
編輯在西藏歷史上,拉讓的出現可以追溯到十三世紀,最早見於薩迦派。公元1265年,薩迦派第五祖八思巴奉蒙古大汗忽必烈旨意返回西藏,在薩迦寺登上法座成為法王,並開始負責西藏政務。八思巴重新設置西藏各級職官機構,任命薩迦本欽,並在本欽之下新設13種職官。隨後第二任薩迦本欽貢噶桑布建立仁欽崗拉讓和拉康拉讓,是為西藏拉讓的創始。後世藏傳佛教的其他教派也借鑑薩迦派的做法建立拉讓,特別是五世達賴喇嘛時被發揚光大,在西藏各級政府和格魯派中廣泛採用[1]。
拉讓多設於寺廟內,但如格魯派的熱振活佛、德珠活佛、策墨林活佛、第穆活佛、功德林活佛等一些高僧除了所屬寺廟內的拉讓外,在拉薩還另設有拉讓,他們多曾有擔任攝政的經歷[1]。
拉讓在經濟上並不隸屬於寺院財產,有自己的莊園、屬民、牧場等固定產業,並獨立收受布施貢品。通常依據活佛地位高低,其產業多少和收益大小也大不同。活佛在世時,其拉讓的財產都屬於其私有財產,由活佛委任專人管理,活佛去世後將由下一世轉世活佛繼承。格魯派活佛轉世通常不是其血緣上的繼承人,而薩迦派則多為家族世襲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