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萊立法會

立法机关

汶萊立法會馬來語:Majlis Mesyuarat Negara Brunei)是汶萊的國家諮詢機構,實行一院制。汶萊立法會議員不是由選舉產生,而是由汶萊蘇丹直接委任。本屆立法會由議長和30名委任議員組成,包括蘇丹、王儲比拉、外長穆罕默德親王、11名內閣部長、3名前政府官員、7名社會賢達、5名地方代表(其中汶萊-穆阿拉區2名,馬來奕區都東區淡布隆區各1名)以及1名議會工作人員。現任議會議長是阿都拉曼達益。

汶萊立法會
Majlis Mesyuarat Negara Brunei
Legislative Council of Brunei
مجليس مشوارت نڬارا بروني
Coat of arms or logo
種類
種類
領導
議長
阿都拉曼達益[1]
自2015年2月11日
結構
議員33
任期
5年
會議地點
 汶萊斯里巴加灣市立法會大樓
網址
Legislative Council of Brunei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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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是根據《1959年汶萊憲法》第23條於1959年成立的。立法會於1959年10月21日在「Lapau」舉行了第一次會議。1984年,立法會一共舉行了32次會議而最後一次會議是在1984年2月12日所舉行的第21次會議。蘇丹哈山納·波基亞在第二天就解散了立法會。因此,立法權完全歸屬於蘇丹。

直到2004年9月25日,蘇丹決定使用舊制度來恢復立法會,因此汶萊才有立法機關。不過蘇丹於2005年9月1日解散了立法會,並在第二天根據已修訂的《汶萊憲法》來重新設立了立法會,汶萊再次有了立法機關。

組成和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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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是汶萊最高立法機關。任何法律、條例都須經由立法會通過。根據憲法,蘇丹為國會首領。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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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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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存档副本. [2020-1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02).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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