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宇琦(16世紀—17世紀),鍾玉江西撫州府臨川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曾宇琦是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江西鄉試舉人,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中會試副榜,授寧國知縣,陸任崇慶知州,當時白蓮教民作亂,陰謀和獄中囚犯和應,他察覺後秘密搜查獄內軍器,並緝拿為首作亂者,令州內安寧;流寇包圍成都,他奉命監督土司安董等人救援,事平後因功加一級,獲賜表裏。之後他陞任保寧同知,因父母去世服喪,赴闕補任安慶同知,不久辭官回鄉,與同鄉易應昌傅朝佑十多人建立真率會,人稱「洛社耆英」。

兒子曾承右是崇禎三年舉人,曾孫曾鰲則是康熙二十三年舉人,而另一位曾孫曾鍈則是康熙五十六年舉人[1][2]

引用

編輯
  1. ^ 1.0 1.1 同治《臨川縣志·卷四十一·人物》:曾宇琦,字鍾玉,萬厯甲午舉於鄉,以癸丑會副選寧國知縣,陸崇慶知州,會白蓮倡亂陰結獄因為應,宇琦覺之,密搜獄中軍器,緝首惡寘之法,一州以安;藺寇變起圍成都,奉檄督土司安董等救援,事平以功加一級賜表裏,陛保寧同知,丁艱復補安慶致政歸,與同鄉易應昌、傅朝佑十餘人為真率會,人以洛社耆英目之,子承右崇禎庚午舉人,曾孫鰲康熙甲子科舉人、鍈康熙丁酉科舉人。
  2. ^ 光緒《撫州府志·卷五十一》·人物誌:曾宇琦,字鍾玉,臨川人,萬厯甲午舉於鄉,以癸丑會副選甯國知縣,陸崇慶知州,會白蓮倡亂陰結獄因為應,宇琦密搜獄中軍器,緝首惡置之法,一州以安;藺寇變起圍成都,奉檄督土司安董等救援,事平以功加一級賜表裏,陛保寗同知,丁艱復補安慶致政歸,與同鄉易應昌等為真率會,人以洛社耆英目之,子承右、曾孫鰲、鍈俱舉人。

參考文獻

編輯
  • 同治《臨川縣志》·卷四十一·人物
  • 光緒《撫州府志》·卷五十一·人物誌
官銜
前任:
趙爾昌
明朝寧國縣知縣
萬曆年間
繼任:
李元紹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楊伯高
明朝崇慶州知州
天啟年間
未知
前任:
張翼軫
明朝保寧府同知
天啟年間
繼任:
胡大年
前任:
梅國棨
明朝安慶府同知
崇禎年間
繼任:
康良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