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辦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辦公室,位於北京市東城區東交民巷27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內設機構。
主要領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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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 王振宇 |
機構概況 | |
上級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
機構類型 | 最高人民法院內設機構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北京市東城區東交民巷27號 |
電話號碼 | +86 (0)10 |
沿革
編輯199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並設立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辦公室[1]。
1999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第7次會議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工作規則》。2014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第21次會議修訂了該規則[2]。
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經研究決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將原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負責的國家賠償確認工作調整為由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2008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賠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審理國家賠償確認案件的通知》(法發〔2008〕34號)下發[3]。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原先設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機關內設機構及新設事業單位職能》(法發〔2000〕30號)發布,其中規定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職能是[4]:
- 依法辦理應由本院賠償委員會受理的國家賠償案件。
- 審查處理不服高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決定的賠償申訴案件及少數立案庭移送的不服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決定的賠償申訴案件。
- 辦理賠償委員會日常事務,執行賠償委員會決定事項[4]。
201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單獨設置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辦公室,以便進一步保障公民權益[1]。
職能
編輯目前賠償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負責審理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受理的國家賠償案件;執行賠償委員會決定事項;審查處理賠償告訴、申訴案件。」[5]
歷任領導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最高人民法院机构设置简史. 人民法院報. 2014-1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2014-1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07).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赔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2010-0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12).
- ^ 4.0 4.1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内设机构及新设事业单位职能. 北大法寶. [2017-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09).
- ^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2017-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 ^ 李華斌,《國家賠償法》的實施與修訂將更加有效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訪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劉志新,中國審判2008(5):7-9
- ^ 两高检解读刑事赔偿标准 严防国家赔偿打“白条”. 內江新聞網. 2010-07-20.[永久失效連結]
- ^ 杨临萍任重庆市高院代院长. 新華網. 2017-02-27.
- ^ 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主要人员.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2017-04-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 ^ 孔玲任最高法赔偿办主任,系孔繁森之女. 澎湃新聞. [2021-05-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22).
- ^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2023-12-10].
- ^ 让国家赔偿更加实至名归. 中國法院網. 2003-1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1-10).
- ^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辦副主任胡仕浩 國家賠償法的修改凸顯五大亮點,政府法制2011(2):10-10
- ^ 2016年1月7日,两高发布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2016-0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