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關壩觀音岩石窟
木關壩觀音岩石窟位於四川省巴中市通江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元。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木關壩觀音岩石窟 | |
---|---|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縣 |
時代 | 元代 |
編號 | 346 |
認定時間 | 2012年7月16日 |
木關壩觀音岩石窟位於四川省巴中市通江縣朱元鄉木關壩村三組,坐東南向西北,分佈於中〈和〉竹(峪〉公路旁紅砂岩崖壁上,分佈面積16.14平方米。並列龕窟2個,造像5尊,碑刻2通。從左至右,龕據均浮雕內細外粗兩層卷草紋。1號龕為馬蹄形龕,龕外左側上都雕一瓶插花卉,上立一神鳥。高l.7米,寬1.13米,深0.45米。盤內造像2尊,由一觀音一童子組合,觀音束髮高髻,頭戴卷草高花冠,面型長方,胸飾瓔珞,內穿僧祇支,外穿雙領下垂式寬袖僧衣,結跏趺坐於方座上。觀音高1.23米,肩寬0.57米,座高0.43米。童子較矮小,高0.63米,光頭,頭後吊帶高高揚起,裸上身,戴臂釧、腕釧,雙手於胸前捧一物,下著短裙,串帶於頭後高高揚起繞肩飄卷於體側,赤足立於龕口右側祥雲座上。2號龕為單層方形龕,粗卷草紋兩端披垂至龕兩側,高2.13米,寬1.81米,深0.55米。龕內造像3尊,由一佛二弟子組合,佛頭飾高螺髻,面型方圓,大耳垂肩,內著僧祇支,外穿袒右式僧衣,雙手於臍前施禪定印,結跏趺坐於仰蓮臺上,佛高1.68米,肩寬0.78米,座高0.47米。二弟子較矮小,高0.67-0.7米,裸上身,戴臂釧、腕釧,雙手於胸前捧一物,赤足立於龕口左右兩側祥雲座上。碑刻位於龕窟下部,均為圓首,風化剝蝕嚴重,字跡不清。均高2.04米,寬1.21-1.5米。木關壩觀音岩石窟雕刻精美,具有宋代遺風,有較高的研究價值。1994年,木關壩觀音岩石窟被通江縣人民政府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2]。
註釋
編輯-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