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寔昌(1480年—?),字士光,號鶴坡江西瑞州府高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朱寔昌
大明淮安府知府
籍貫江西瑞州府高安縣
字號字士光,號鶴坡
出生成化十六年(1480年)六月初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姚氏
出身
  • 正德二年丁卯科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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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學生中式正德二年(1507年)江西鄉試第二十九名舉人,年二十九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一百六十五名,第三甲第二十二名進士[1][2]。授旌德縣知縣,改海鹽縣知縣,正德十一年(1516年)十月擢湖廣道御史。嘉靖初以議大禮被廷杖,改南京御史,乞歸養。都御史屠滽舉薦,起補北道御史,巡按蘇松時,三吳大饑,奏緩歲賦三十八萬餘。嘉靖六年(1527年)任淮安府知府,致仕卒[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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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朱益。祖父朱正己,贈兵部主事。父朱繼祖,楚雄府知府、雲南參政。母辛氏,封安人。具慶下。兄朱㝱昌、弟朱憲昌、朱寶昌、朱寓昌[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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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江西通志》:朱寔昌字士光高安人郎中益之曾孫正德進士授旌德令改海鹽應召擢山東道御史上遊獵建儲除奸佞等疏議大禮忤時相廷杖改南道歸養都御史屠滽奏起補北道歴按蘇松三吳大飢奏緩歳賦三十八萬有奇俟歲稔帶徵後復奏請蠲之以直言觸當事降淮安知府居官廉靜士民悅服有臥鎮淮陽去思遺碑未幾致仕卒。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