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憲王朱常㵂(1569年11月10日—1627年8月29日),是定王朱翊鑊庶第一子,明朝第二次封第五代衡王。朱常㵂於萬曆八年(1580年)受封世子,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襲封衡王。他在位三十一年,在天啟七年(1627年)過世,諡號,長子世子朱由檡於同年管理府事,但次年(1628年)亦去世,五年後由其次子朱由棷嗣位。

衡憲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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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常㵂墓位於山東臨朐縣石家河鄉石家河村,1994年遭盜掘。隨後臨朐縣文物局到現場調查並對墓葬進行清理。墓內隨葬物品被洗劫幾盡,但有關石刻卻完好無損,計有墓門刻石一,上書「欽建玄宮」;墓誌蓋一,上書「大明定王第一子衡憲王壙志」;《壙志》一,《朱書》一。

壙志
  王諱常㵂,定王之子,母妃吳氏。王生於隆慶三年十月初二日,萬曆二十四年六月初六日冊封為衡王。天啟七年七月十九日以疾薨,享年五十有九。妃王氏薨。子五位:第一子未名封卒,第二子世子疾薨乏嗣,第三子改封世子,第四子封鎮國將軍,第五子報生未名封。女十一位,幼卒五位,第六女嘉祥縣主,第七女卒,第八女鍾祥縣主,第九女濟河縣主,第十女太平縣主,第十一女永壽縣主。上聞訃,輟朝三日,遣官諭祭,諡曰憲。命有司治喪葬如制,及在京文武皆致祭焉。以崇禎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葬於香爐山。嗚呼!王以帝室,懿享有大國,允為藩輔,富貴極隆,哀榮備至,可無憾矣。爰述其概,勒之幽壙,用垂不朽雲。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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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子:還未賜名,早卒
  • 第二子:朱由檡,封世子
  • 第三子:朱由棷,襲封衡王
  • 第四子:封鎮國將軍
  • 第五子:
  • 第六女:嘉祥縣主
  • 第八女:鍾祥縣主
  • 第九女:濟河縣主
  • 第十女:太平縣主
  • 第十一女:永壽縣主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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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者:
父定王朱翊鑊
明衡國國王
1596年-1627年
繼任者:
朱由棷
繼任:
子世子朱由檡
衡府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