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戶是中國北朝唐代、日本飛鳥時代奈良時代戶籍的一種,因服雜役,所以稱為雜戶。

雜戶依據從事的勞役和地位不同又分為:隸戶細繭戶羅戶綾羅戶金戶牧戶工戶百工)、樂戶營戶府戶軍戶屯戶伎作戶會伎巧)、平齊僧祗佛圖騶卒等等。

其來源為官府強制徵發、戰俘與驅掠人口和罪犯及家屬。父子世代相傳,不能作官改業,「一從罪配,百世不免」。與奴隸同是最受壓迫的社會階層。

十六國及北魏時期,雜戶不入縣籍,「單立戶籍,書以赤紙」。唐代雜戶有戶籍,進丁受田,大約等同於平民,但是賦稅比平民要重,每年都要服雜役七十五天,地位則在官戶奴婢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