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原縉(?—?),湖廣湘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李原縉
大明刑科給事中
籍貫湖廣湘鄉縣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永樂二十二年甲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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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二年進士李學初之子,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甲辰科進士。官刑科給事中明宣宗駕崩,李原縉不哀臨,反而私自納妾,被下獄。正統四年(1439年),受雲南中衛舍人童銘賄賂,被論罪[1]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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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野獲編·卷十九》:正統四年,刑科給事中李原縉,先以聞宣宗晏駕,不哀臨,私娶妾,下獄矣;至是又受雲南中衛舍人童銘賂,與堂弟童政爭襲,代為本章,屢上不已。兵部奏銘必有主使,下法司鞫之得實,遂論縉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