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復觀(14世紀—15世紀),又名李光,以字行,江西饒州府安仁縣東隅學右人[1],明朝政治人物。
李復觀是永樂元年(1403年)的舉人,次年(1404年)聯捷進士[2],獲授邵武知縣,個性敏敦,以文學治理縣事,不用刑罰而令民信服,後人經常思慕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