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春林 (1954年)
生平
編輯2007年6月,楊春林發起「不要奧運要人權」的簽名運動,收集了上萬名失地農民和下崗工人的簽名。同年7月6日被拘留,8月13日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
2008年2月19日,佳木斯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此案。3月24日,法庭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1][2]
2018年12月26日,維權律師王全璋在天津市第二人民法院受審時,楊春林在法院門外高喊口號聲援,與當時在門外舉牌的江西維權人士張哲誠一併被警察帶走[3]。
參考資料
編輯- ^ 呼吁“要人权不要奥运”的杨春林今天被判五年徒刑. [2008-03-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8-05).
- ^ 不要奥运要人权:杨春林被判五年. [2008-03-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29).
- ^ 抗議開審王全璋 楊春林、張哲誠被捕. Yahoo! 奇摩. 2018-12-26 [2018-12-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