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錦棠 (1940年)

梁錦棠(1940年5月),廣東新會人,文化大革命前為工人,文革時躋身領導層,是中共第九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屆中央委員(任職至1976年10月)。文革後,被開除黨籍、撤銷行政職務。

生平 編輯

1940年5月生。高中學歷。1956年4月加入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1960年7月為廣州電機廠學徒,1963年8月為廣州電機廠一級技工,1964年9月為二級技工。文革中是「紅總」(毛澤東思想廣州紅色工人總部)負責人。[來源請求]196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8年9月至1977年6月任廣東省革命委員會副主任,1972年12月至1977年9月任中共廣東省委常委。1973年6月至1977年9月任廣東省總工會主任、主席、黨組書記(1976年5月起)。[1]1975年被省委下放到三水縣擔任縣委副書記,未到職。[2]1976年9月起任廣州電機廠革委會主任。1977年6月停職審查。[1]7月12日和17日,廣東省委、省革委會,廣州市委、市革委會組織廣州省、市機關一百萬人在中山紀念堂及各分會場召開揭發四人幫劉繼發、梁錦棠大會。張根生代表省委分別宣布中共中央對二人停職審查。[3]1982年11月開除黨籍。1983年5月,廣東省人民政府決定撤銷其一切行政職務。1984年4月,離職於廣州電機廠。1989年6月起,掛靠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街道勞動服務公司。[1]

參考文獻 編輯

  1. ^ 1.0 1.1 1.2 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編. 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1921-2003). 北京: 中共黨史出版社. 2004: 397. ISBN 9787801369529 (中文(中國大陸)). 
  2. ^ 中共佛山市三水區委黨史研究室編. 中国共产党三水历史 第2卷 1949-1978. 廣州: 廣東人民出版社. 2013: 330. 
  3. ^ 中共廣東省委黨史研究室著. 中国共产党广东历史 第2卷 1949-1978. 北京: 中共黨史出版社. 2014: 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