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綸 (成化甲辰進士)

楊綸(?—1523年),字大經陝西慶陽府安化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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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三甲第四十二名進士[1][2]。授肅寧縣知縣,弘治七年(1494年)十二月授浙江道御史,十年巡按直隸,十三年巡按河南,十四年巡按四川,十月升山西按察司副使、兵備雁門偏頭寧武三關,正德二年(1507年)正月升雲南按察使,四年六月接替馬炳然任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巡撫宣府,五年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管都察院事,劉瑾倒台後,九月被科道言官彈劾,遂令致仕[3][4]。嘉靖二年(1523年)卒,賜祭葬。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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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楊林;祖父楊勝,壽官;父楊冕。母梁氏(封孺人)。兄楊紘,弟楊大紀[5]。妻王氏(封孺人)。子楊朝鳳,正德六年進士。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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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六十七》:正德五年九月,十三道御史趙應龍等劾奏右副都御史楊綸行奸心險,貌厚情深,以劉瑾有鄉里之親,張彩有腹心之託,自按察未幾而為巡撫,巡撫未幾而入內台,二奸既敗,綸豈獨存。況綸為彩所用之人,而復治彩之獄,故觀望遷延以希輕典,且曹元、陳震以瑾黨猶知引罪自陳,今二人既罷為民,而綸安居如故,又元、震之罪人也。乞即罷黜,以清朝列。六科給事中胡玥等亦劾之。得旨:綸既因瑾進用,又不自陳引避,令致仕。時綸方與段旻爭買居第,不虞其皆敗,士論嗤之。
  4. ^ 《甘肅通志》:楊綸字大經安化人成化二十年進士知肅寧縣擢監察御史歷按宣府河南四川贓吏望風解綬發宣府總兵趙㫤貪酷伏其罪孝宗謂為真御史歷升山西按察使不附劉瑾構罪下獄瑾誅起升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尋升右副都御史掌院事整飭風紀後累疏乞休人皆稱為清白大夫。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二十年甲辰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