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少先(1908年10月—1983年2月15日),原名毛少軒。江西省安福縣毛田村人。中國人民解放軍開國少將

生平 編輯

放牛娃出身,目不識丁。1929年參加赤衛隊,隨後編入中國工農紅軍。1930年入團,1931年轉黨,入湘贛軍區河西教導隊學習。結業後,任湘贛邊蘇維埃政府警衛隊隊長。1932年任紅二十軍排長、連長。因弄壞了步槍撞針被懷疑為AB團,遭到刑訊。結束審查後,毛少先回憶[1]:「不但不能當幹部,槍也不能扛,刀也不能拿,就叫我去伙房劈柴、挑水、背鍋、扛糧。」1933年擔任了湘贛省委書記任弼時的擔架員。[2]1936年10月紅二方面軍長徵結束到達陝北,毛少先被任命為紅二方面軍第十七師直屬營營長。

抗戰時,任八路軍第120師三五九旅719團連長、獨立營營長,1937年底創建忻崞代游擊支隊。1938年春改稱八路軍一二〇師獨立游擊第二支隊(毛支隊)任支隊長。1938年10月,崞縣的「毛支隊」與陽曲縣的「曾支隊」(曾來古指揮的獨立游擊第三支隊)合編為120師獨立第一團任團長,團政委賴輝/羅武,副團長曾來古。1941年初任八路軍120師暨晉西北新軍總指揮部獨立2旅兼第2軍分區第9團團長,團政委王定一。1942年12月調離晉綏,1943年入延安中央黨校學習。1944年11月任八路軍南下支隊司令部科長、帶領一個加強營(獨立營)護送廣東幹部大隊南下。[3]任湖南人民抗日救國軍團長。

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任呂梁軍區第16團團長,晉綏第二縱隊獨立三旅團長。第一野戰軍第三軍第八師團長、1949年夏任第三軍後勤部軍械處處長,1949年9月底任甘肅軍區酒泉軍分區司令員。

1951年初任新疆軍區司令部軍械處處長、管理處處長。1954年入西北軍區幹部文化學校學習。結業後,1955年5月任新疆軍區後勤部副部長,1958年5月任南疆軍區第二副司令員直至1978年。1978年11月到西安離職休養。兩年後,搬家回到烏魯木齊。

1955年被授予大校軍階,1964年晉升為少將軍階。榮獲二級八一勳章、二級獨立自由、二級解放勳章。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张颖:“江西毛少先抬着任弼时走完长征”,来源:《江西晨报》,2014年12月02日. [2020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7月18日). 
  2. ^ 毛少先:《我給任弼時同志抬擔架》,發表於1979年任弼時誕辰75周年 中共汨羅縣委編輯出版《任弼時》一書
  3. ^ 叶青松:“毛少先:抬着任弼时走完长征的开国少将”,《党史博览》,2012年第12期. [2020-07-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