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憲黨中華民國初期的公開政黨。1913年(民國2年)10月21日成立。[1]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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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士詒結成了親袁世凱的御用政黨公民黨後,親袁政黨進步黨抱有危機感。由此,作為政敵的國民黨中的有志者和進步黨中的有志者,從各自政黨退黨,重新結成了民憲黨以同公民黨對抗。[1]

民憲黨的主要成員有:國民黨的張耀曾谷鍾秀楊永泰沈鈞儒;進步黨的丁世嶧李國珍。又有孫潤宇解樹強藍公武汪彭年湯漪劉崇佑曹玉德鍾才宏張治祥[2]

該黨主張「吾黨自身由群策群力相集合,以貫澈民主精神,勵行立憲政治爲指,對於國家,負忠誠之義務,有撼搖吾民主國體者,必竭全力維持之,保護之。」[3]

同年11月4日,國民黨議員438人的議員資格被袁世凱剝奪,11月15日國會正式停止運作。12月27日,民憲黨停止活動[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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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謝彬. 正式國會時代之政黨. 民國政黨史. 1925 [2023-03-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3-07). 
  2. ^ 民憲黨之成立. 盛京時報 (奉天). 1913-10-22. 
  3. ^ 民憲黨宣言. 盛京時報 (奉天). 1913-10-23. 
  4. ^ 專電. 時事新報 (上海). 1913-12-29. 民憲黨昨日(念七)發出通告,稱本黨黨員之在京日少,現經決議將北京本黨事務所暫行停止,此後如有發表事件,俱係個人行動,與黨無涉,再本黨於京外各處並無支分部及他項機關,特此申明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