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咸(1496年—1555年),字公甫,號鶴湖,號少泉浙江嘉興府嘉善縣人,秀水縣民籍,治《書經》,年三十七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十四名進士。四月十五日生,行二,曾祖沈真卿;祖沈達,壽官;父沈潮;母繆氏。具慶下,妻張氏,繼妻徐氏;張氏;兄伯艮,子三錫。由國子生中式浙江鄉試第四十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四十四名。觀都察院政,陞禮部給事,右給事,寧國知府,未任降,南國愽丞止[1][2]。明朝政治人物。

沈伯咸
大明
籍貫浙江嘉興府嘉善縣人,秀水縣民籍
出生四月十五日
配偶張氏;徐氏;張氏
親屬曾祖沈真卿,祖沈達,父沈潮,母繆氏
出身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
著作

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進士,由行人選戶科給事中,遷直隸寧國府知府。不久,改南京國子監丞,嘉靖十八年(1539年)免官。[3]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嘉靖十一年進士登科錄》
  2.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同年序齒錄》
  3.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1783:沈伯咸,字公甫,號少泉,浙江秀水人。嘉靖十一年進士,由行人選戶科給事中,遷直隸寧國府知府,尋改南京國子監丞,十八年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