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愛衙署舊址

沐愛衙署舊址位於四川省宜賓市筠連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1945年。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沐愛衙署舊址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四川省宜賓市筠連縣
時代1945年
編號439
認定時間2012年7月16日

沐愛衙署舊址位於四川省宜賓市筠連縣沐愛鎮荷花社區,占地面積為5380平方米,坐西南向東北,修建於民國三十四年(1945),歷經三年修戚,1948年沐愛縣政府成立並作為沐愛縣政府辦公地,後長期為沐愛區、鎮政府辦公地,現為荷花社區辦事處和部分沐愛鎮政府職工、家屬居住。該址為木結構穿鬥懸山式,小青瓦屋面,三合土地面,木門板壁。由前堂、正堂、後堂、廊房、圍牆大門組成四合院,前後堂形制相同,正堂和後堂相距6米,由廊房四柱搭牽,面闊八柱七間27米,進深12.5米,通高6.5米,有台基高1米,四級階梯。內有涼亭、天井等附屬建築。沐愛衙署舊址對研究沐愛文史發展及地方建築有一定價值。2011年,沐愛衙署舊址被宜賓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2]

註釋

編輯
  1.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