瀧州
南朝梁在今羅定市設置瀧州,下轄三郡:平原郡、開陽郡、羅陽郡,六縣:龍鄉縣、夫阮縣、永熙縣、羅平縣、開陽縣、安南縣。隋朝開皇九年(589年),隋滅南陳,撤郡行州縣制,瀧州設一州四縣。607年,撤州改郡縣制,設立永熙郡,轄六縣:瀧水縣、永熙縣(均在今羅定市)、懷德縣(治所在今信宜市)、良德縣(治所在今高州市)、安遂縣(今鬱南縣)、永業縣(今廣西壯族自治區岑溪市)。
唐朝時改永熙郡為瀧州,管理瀧水縣、開陽縣(今羅定市船步鎮舊縣村)、永熙縣(後改永寧縣、建水縣)、安南縣(後改鎮南縣,今羅定市泗綸鎮)四縣。後來增設正義縣。天寶元年(742年)至乾元元年(758年),一度改名開陽郡。北宋開寶六年(973年),宋朝政府撤消瀧州,四縣並為瀧水一縣。
- 瀧州刺史
- 陳行范(728年)
參考文獻
編輯-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唐代卷》
- 《唐刺史考全編》
這是一篇關於廣東省行政區劃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