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警察
特別警察(英語:Special police)簡稱特警,通常用於描述警隊或其他執法機構的一個特殊單位,在國際上並沒有統一的定義。
在中國大陸,「特警」是指打擊嚴重暴力犯罪的特種警察;在日本,保安特警(SP)是指保護天皇及政府首腦的要員保護警察;在大英國協成員國,「特警」是指警隊的志願或兼職人員,執法權相對有限;在香港,「特警」可以指特別任務連等特種警察,也可以指「特務警察」,即警務處從其它紀律部隊臨時徵用的警務人員。
參見
編輯- 特種武器和戰術部隊(Special Weapons And Tactics)
- 警察戰術單位(Police Tactical Unit)
- 中華民國保安警察(Special police)
- 志願警察(Special cons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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