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歷寶鈔
《玉曆寶鈔》,又作《玉歷寶鈔》,簡稱《玉曆》,著名中國民間宗教善書。據說[來源請求]為宋朝淡痴道人所著,最流行的版本是清朝時據宋本增廣。對中國民間的地獄、因果報應觀念影響頗大。有人懷疑該書為偽托,但經清朝人李宗敏考證,淡痴道人為遼國人,該書成與遼聖宗太平十年庚午(1030年),宋神宗熙寧元年戊申(1068年)由淡痴道人傳給弟子勿迷道人並在宋哲宗紹聖五年(1098年)刊行。
內容
編輯此書混雜三教思想,主要是宣傳閻羅十殿為執行因果報應而明定「陰律」,對死者大大小小的善惡作分工別類的賞罰,並詳列各罪會於何處地獄實施肉刑[1][2]。如放火焚燒房屋,毀人家財、生命會在第九殿受刑;在衣裙上繡上龍鳳圖會入第六殿受刑。假如有知道過錯,誠心懺悔,永不再犯,力行向善的人,准予從寬量罪、減少刑罰;或功過相抵,免予罪行。
李宗敏自言曾於乾隆辛巳(1737年)見到宋版舊本,並且引用道釋經典,竭力論證其為宋代傳本。據書中載,曾於乾隆甲寅(1794年)、嘉靖庚午(1810年)、嘉靖二十年(1816年)、道光甲辰年(1844年)、咸豐乙卯(1855年)、光緒三年(1877年)、光緒十六年(1890年)等均有刊本,可見本書流傳之廣、影響之遠。《藏外道書》將光緒十六年刊本編入第十二冊的戒律善書類[3]。
參考文獻
編輯- ^ 胡學丞,《陰陽與律法之間-以玉歷宝钞为中心》, -國立政治大學宗教系研究所,2003年 (PDF). [2012-12-23].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4-04-24).
- ^ 陳瑤蒨,《近代十王信仰之研究以《玉曆寶鈔》為探討中心》, -國立花蓮師範學院民間文學研究所,2003年
- ^ 道教學術資訊網站 玉曆至寶鈔[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