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本義,字汝宜,湖廣松滋縣(今湖北省松滋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成化十三年(1477年)丁酉科解元。授江陰訓導,升高安縣知縣,親政愛民,秉公執法,八年如一日。致仕後,因事來到當地,百姓爭相敬酒,甚至有送至九江者。[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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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江西通志》:「王本義,字汝宜,松滋人。弘治中由解元授江陰訓導,升高安知縣,誠以馭民,勤以聴政,毎治公事,令兩吏讀民詞,且治且聴,竟無違錯,操執堅白,八年如一日。致仕後,復以事至,瑞民爭挈壺漿送之,有至九江而返者。(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