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拉斯定律(Walras' law)是一般均衡理論中的一個定律,如果第個市場能均衡,那第個市場也會自動達到均衡。即總超額需求為零,有

[1]

其中,是第種商品的價格,分別是第種商品的需求與供給。

該定律以法國洛桑大學的經濟學家里昂·瓦拉斯的名字命名,這一概念首先在其著作《純粹經濟學要義》(1874)中發表。儘管這一概念在更早時候被約翰·史超域·密爾在其著作Essays on Some Unsettled Questions of Political Economy(1844)中提出,但未被用數學嚴格表述。

參見

編輯

參考

編輯
  1. ^ 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模型. 湖南大學西方經濟學課程. [2010-04-07]. [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