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創新是指由消費者最終用戶,而不是由製造商發展出的創新麻省理工學院埃里克·馮·希貝爾英語Eric von Hippel教授發現,大多數產品和服務實際上是由用戶發展出來的

用戶將想法告訴製造商。這是因為產品是為滿足最廣泛的需求而開發出來的;當個別用戶遇到了大多數消費者沒有遇到的問題,這些用戶別無選擇,只有發展出現有產品的修改,或全新的產品,來解決這些問題。

通常用戶創新將會與製造商分享創意,期待製造商能夠生產出這些產品。用戶創新逐步得到重視,正是體現了信息通訊技術發展下創新由生產範式向服務範式的轉變[1]

信息通信技術(ICT)特別是移動技術的融合與發展推動了社會形態的深刻變革,推動了知識社會的形成和創新形態的嬗變,

生活、工作在社會中的用戶和大眾成為創新的主體更深切的參與創新進程,傳統意義的實驗室的邊界以及創新活動的邊界也隨之消融。『以生產者為中心的創新模式正在向以用戶為中心的創新模式轉變,創新正在經歷從生產範式向服務範式轉變的過程,正在經歷一個民主化的進程』[2]。以實驗室科技研發人員為中心的傳統科技創新活動面臨挑戰,以用戶為中心、社會為舞臺的面向知識社會、以人為本的下一代創新模式,即創新2.0模式正逐步顯現其生命力和潛在價值,用戶創新成為科技創新活動的重要戰場。

面向知識社會的用戶創新是用戶參與的以用戶為中心的創新,特別關注用戶體驗,用戶體驗也因此被稱為創新2.0模式的精髓。北京應用創新園區AIP模式是中國對面向知識社會創新2.0的重要探索,更將用戶體驗作為「三驗」創新機制之首。[來源請求]

1986年,埃里克·馮·希貝爾引入了領先用戶方法,可以用於系統地研究用戶創新,以便在新產品開發中應用。

相關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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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客戶才是你的創新總監》(The Sources of Innovation)譯者:柳卸林、陳道斌等 出版社:博雅書屋 出版日期:2011年7月22日 ISBN 978986609819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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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Innovation 2.0 as a Paradigm Shift: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ree Innovation Modes (PDF). [2010-01-2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9-07-16). 
  2. ^ 宋剛,張楠.創新2.0:知識社會環境下的創新民主化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中國軟科學, 10, 2009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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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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