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良史(?—1150年)字少董,蔡州(今河南汝南)人,一作代州(今山西大同)人。

畢士安之孫。生年不詳。少遊京師,做買賣古器生意,出入富貴之門,時人謂之「畢償賣」。[1]四舉禮部不第。南渡後為高宗鑑定古器書畫真偽。紹興五年補上州文學。紹興九年(1139年),金人將三京地歸還南宋,任東京留守司使,代理東明(今河南蘭封)知縣,由於東明地近開封府,任內搜訪京城亂後遺棄古器書畫,清點後捆載南送至臨安皇宮。宋高宗喜出望外,升任開封府推官。紹興十年,因金人背盟,被羈金國三年,不仕。紹興十二年放歸南宋,得右迪功郎監潭州南嶽廟。紹興十三年元月,獻《春秋正辭》,特改京官,爲右宣義郎幹辦行在諸軍糧料院。紹興十五年,加直祕閣知盱眙軍[2]十七年,升直敷文閣再任。紹興二十年(1150年),卒於任上。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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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朝北盟會編》卷二百零八雲:「畢良史字少董,蔡州人,略知書傳,喜字學,粗得晉人筆法。少游京師,以買賣古器書畫之屬,出入貴人之門,當時謂之畢償賣。」
  2. ^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云:「紹興十五年,以畢良史知盱眙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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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銘恕,〈宋代陷北之美術考古家畢少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