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確,號景雲[1],湖廣黃梅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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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巡撫石崑玉之孫,長興知縣石有恆之子。天啓元年(1621年)辛酉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進士。吏部觀政,初授丹徒縣知縣,崇禎六年,接替童兆登,擔任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知縣[2]。九年任應天府鄉試同考官,本年丁憂去職。十二年起補山西洪洞縣知縣。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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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禎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進士履歷》:石確,景雲,詩五房,丁未三月初十日生。黃梅人,辛酉九名,會八十八,三甲一百七十五名。吏部政,授丹徒知縣,癸酉調宜興知縣,丙子應天同考,本年丁憂。己卯補山西洪洞知縣。曾祖承芳,戶部主事。祖崑玉,都御史、庚辰。父有恆,贈太僕少卿、己未。
  2. ^ 《宜興縣誌》:石確字景雲,崇禎間由丹徒知縣調任宜興,時宜興民變初定,確先聲所至,羣不逞望風膽落。確廉其渠悪,次第除之,乃均賦役,興文學,理冤滯,蠲贖鍰。隣境震於寇警,確不動聲色,陰為固圉致勝之策,未嘗役一人,斂一錢,後以憂去,邑人為立德政碑
  • 《宜興縣志》,寧楷,成文出版社
官銜
前任:
童兆登
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知縣
崇禎六年(1633年)上任
繼任:
李覺先
前任:
楊天精
明朝洪洞縣知縣
崇禎十二年-十三年
繼任:
王廷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