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格 (景泰進士)
章格(1426年—1505年),字韶鳳,號戒菴,直隸蘇州府常熟縣人,官藉,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章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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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大理寺卿 | |
籍貫 | 直隸蘇州府常熟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韶鳳,號戒菴 |
出生 | 宣德元年(1426年) |
逝世 | 弘治十八年(1505年) |
親屬 | (父)章珪 (兄)章儀、章表、(弟)章律 (孫)章棨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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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應天府鄉試第五十七名。景泰二年(1451年)進士。[1]歷官南京工部主事,升刑部郎中。出爲廣東按察司副使。升廣東按察使,調雲南。緬人反覆,章格誠信以待,邊境安寧。升福建布政使,入為南京光祿寺卿,不久升大理寺卿。弘治九年(1496年)以老乞歸。卒年八十。[2]
家族
編輯參考
編輯-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5056:章格,字韶鳳,號戒菴,常熟人,儀弟。景泰二年進士,歷南工部主事、廣東按察,調雲南。緬夷反覆,格待以誠信,遂皆歸心,官終大理卿,卒年八十。
-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三》:弘治十八年秋七月庚寅 致仕南京大理寺卿章格卒。格字韶鳳,蘇州常熟縣人也。舉景泰二年進士,授南京工部主事,升刑部郎中,用法平恕。升廣東按察司副使。琉球使臣貿易他國為風飄至廣州,守臣執之以海寇聞,格為辨奏,還其資而遣之。進雲南按察使,緬甸諸夷叛服不常,格綏懷有方,迄用寧帖。升福建布政使,入為南京光祿寺卿,尋升大理卿。弘治九年,以老乞歸。至是卒。賜祭葬如例。格兄弟五人,表為廣西參議,律為副都御史,餘皆仕宦,時稱章氏五鳳。而格最號長者,居官幾五十年,所至以清謹聞。
- ^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景泰二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