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港縣丞署
笨港縣丞署為臺灣笨港地區(今嘉義縣新港鄉)縣丞處理公務的場所,今遺址主要有三處,分別為大興宮後方的笨港縣丞署、奉天宮前的鄭氏古宅與笨港長天宮
沿革
編輯康熙末年至雍正年間,笨港地區的商業貿易快速地發展,台屬近海最大的市鎮。1731年(雍正9年)吸食鴉片煙的戶數日益增多,巡檢已難鎮壓,福建總督劉世明奏請在笨港地區「添設縣丞一員,令其査擎巡緝」,以維地方治安與杜絕走私犯罪。[1]
縣丞相當於現代的副縣長,而縣丞署即為執行公務的場所。最初的笨港縣丞署設於磚仔窯,1734年(雍正12年)遷移至板頭厝。
1980年,嘉義縣政府將板頭厝笨港縣丞署、奉天宮前的鄭氏古宅以及大興宮後殿三處提報為古蹟。此提案,因保存文物的缺乏與建物衰頹,於1984年以「未達古蹟條件」而未認列。
位於大興宮後方的笨港縣丞署因嚴重毀損,2004年,在921重建委員會及嘉義縣政府的資助下,得以修復完成。[2]
文物
編輯笨港縣丞署目前具代表性的相關文物為,長天宮廟埕前的門臼石、大興宮後廂房的木雕大門,以及分散各處,由縣丞署贈予周邊寺廟的獻匾。
門臼石
編輯板頭厝縣丞署屢遭洪害與遷移,遺跡難尋,僅餘兩顆舊衙署大門的門臼石閒置於長天宮。所謂的門臼石為具有凹槽石頭,凹槽可放置木材作為門擋使用。
門臼石原先共有六顆,據板頭厝耆老楊德宗先生所言,另四顆門臼石,在日據初期移至原南港派出所。當時巡查富島先生將四顆門臼石作為庭園造景,1959年在八七水災之前因洪患被土石淹沒。
木雕大門
編輯大興宮後方的笨港縣丞署,清朝中葉留下的木雕大門,因外門被偷竊,遂將剩餘的兩扇門收藏至附近金紙店,才得以保存至今。[3]
獻匾
編輯陳素雲指出,笨港縣丞署的歷史雖逐漸受人遺忘,但笨港縣丞留下的「獻匾」,卻在附近的寺廟(如:北朝朝天宮、新港奉天宮等)留下可供考據的痕跡。陳素雲認為,這些「獻匾」除了成為各寺廟證明其歷史久遠的鎮廟之寶,也透露笨港縣丞署與周邊寺廟的互動關係。
名稱 | 贈匾者 | 時間 | 收藏廟宇 |
重修諸羅縣笨港天后宮碑記 | 薛肇熿 | 1775年(乾隆40年) | 北港朝天宮 |
恩流海嶠 | 龐周 | 1816年(嘉慶21年) | 新港奉天宮 |
日月爭光 | 龐周 | 1816年(嘉慶21年) | 南港水仙宮 |
山海咸寧 | 龐周、陳鴻寶 | 1817年(嘉慶22年) | 板頭厝長天宮 |
保我赤子 | 李時英 | 1885年(光緒11年) | 新港大興宮 |
福庇雁行 | 白鸞卿 | 1857年(咸豐7年) | 新港奉天宮 |
得大自在 | 楊錫霖 | 1887年(光緒13年) | 南壇水月庵 |
恩周道濟 | 楊錫霖 | 1887年(光緒13年) | 新港大興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