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黑龍江省文物保護單位
第二批黑龍江省文物保護單位是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於1986年12月17日公布的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54處。按照公布時的分類,分為革命遺址及革命紀念建築物6處,帝國主義侵華罪證遺址1處,古建築及歷史紀念建築物7處,古遺址35處,古墓葬5處。[1][2][3]
列表
編輯備註
編輯- ^ 入選第四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 2.0 2.1 2.2 入選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 3.0 3.1 3.2 3.3 入選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 4.0 4.1 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三江平原漢魏時期遺址子項
- ^ 5.0 5.1 5.2 入選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參考文獻
編輯- ^ 國家文物局 (編). 中国文物事业60年. 北京: 文物出版社. 2009-12: 240–241. ISBN 978-7-5010-2906-8.
- ^ 黑龍江省文管會文博處. 黑龙江省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 北方文物. 1987, (4): 94–99. ISSN 1001-0483.
- ^ 黑龙江省. 中國文物保護單位名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文物局. [2012-12-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