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條約

1790年美国同克里克印第安人部落签定条约

紐約條約」(The Treaty of New York)是1790年由當時正值總統喬治·華盛頓任期內的美國戰爭部長亨利·諾克斯克里克族領導者之間簽署的一項條約

1789年,美國克里克印第安人曾在喬治亞州岩港(Rock Landing)的一次條約談判,被克里克領導人亞歷山大·麥吉利夫雷粗暴地終止。在寫給美國要員們的一封信中他表述了個人不滿。華盛頓派遣馬力努斯·威利特上校作為特使會見麥吉利夫雷,勸說他到當時位於紐約市的美國國會大廈,直接與華盛頓和亨利·諾克斯簽訂條約。

1787年夏,亞歷山大·麥吉利夫雷率領27位克里克族領導人前往紐約市,代表「組成印第安人克里克族的上、中、下克里克族和塞米諾爾族」(同美國)簽署了條約。麥吉利夫雷是(克里克族代表中)唯一的條約署名人。[1]:196 儘管克里克族首領斷言,即使往最好說,說服克里克族人民遵守新的邊界線和歸還非裔黑人奴隸很困難,但克里克族領導者將其族的大部分狩獵場,包括延伸至奧科尼河的土地割讓給美國,並同意將逃跑的奴隸移交給聯邦當局。

美國承認克里克人有權懲罰其領地的非印第安入侵者,但否認對方有權懲罰在其領地犯罪的非印第安人。克里克人方面,他們同意把被(美方)指控犯罪的克里克人移交給美國法院。在該條約的秘密協議中,麥吉利夫雷獲得了美國陸軍准將的佣金,年薪為1500美元。該條約還包括美方向部落提供農業用品和工具。[1]:80[2]:256–257[3]:207–208 麥吉利夫雷獲准通過西班牙港口Pensacola進口貨物,無需繳納美國關稅。他還收到了10萬美元的賠償金,作為美方沒收其父親土地的賠償。[4]

《紐約條約》是美國與美洲原住民之間第一份在非印第安人控制區簽定的條約。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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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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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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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Saunt, Claudio. A New Order of Things. Property, Power,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Creek Indians, 1733–1816.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ISBN 0521660432. 
  2. ^ Grizzard, Frank E., Jr. George Washington: A Biographical Companion. ABC-CLIO. 2002. ISBN 978-1-57607-082-6. 
  3. ^ Puls, Mark. Henry Knox: Visionary General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St. Martin's Press. 2008 [2019-02-25]. ISBN 978-0-2306-11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11). 
  4. ^   Appletons' Cyclopædia of American Biography. 《阿普尔顿美国传记百科全书》.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