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良 (元朝)
羅良散資募兵,擔任長汀縣尉,捕殺漳州山寇,解福州之圍,元朝末年在閩將中功勞第一。至正十一年(1351年),署漳浦縣主簿,至正十八年(1358年)為漳州路總管,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為福建行省參知政事,守漳州。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為行省右丞。又多次從海道將糧米運往京師,賜爵晉國公。陳有定主政福建,羅良給他寫信:「足下官居參政,國家大臣,克復汀州,是盡到本職。燕只平章,是上司官員,足下逼迫他;郡縣長官,是朝廷命官,足下自行改任;百司,是朝廷的設置,足下把他們當成奴僕臣。足下所收復郡縣,得其倉庫,收為自己的家財,嘴上說為國,心實為自己,不知道足下將要做郭子儀,還是曹孟德啊?」陳有定大怒,發兵攻漳州,羅良迎戰馬歧山,戰敗。陳有定進圍漳州。羅良堅守一個多月,城陷,被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