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不沾地是一種兒童追拍遊戲,一組兒童(3至20人左右)可通過猜拳或參加遊戲的先後順序(「後來的掛牌子」)確定一人為追拍者,其餘為被追者。追拍者追拍到任何一人,後者即為新的追拍者,原追拍者成為被追者。

腳不沾地的特點在於,當追拍者逼近時,被追者坐下並雙腳翹起,同時高呼「腳不沾地」後,追拍者就不得追拍腳不沾地的被追者。追拍者離開後,先前腳不沾地的被追者可自行站起,重新進入遊戲。

其他常見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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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種追拍遊戲與腳不沾地相近,不同之處在於防止被抓的動作:

木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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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追拍者逼近時,被追者站定並高呼「木頭人」後,追拍者就不得追拍成為木頭人的被追者。追拍者離開後,先前成為木頭人的被追者需另外的任意一位被追者解救,才能重新進入遊戲。

冰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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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稱冰棍化了,當追拍者逼近時,被追者站穩並高呼「冰棍」後,追拍者就不得追拍已經成為冰棍的被追者。追拍者離開後,先前為冰棍的被追者可高呼「化了」,重新進入遊戲。

搞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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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於中國東北,當追拍者逼近時,被追者喊「搞(二聲)假」可以不被抓,「還假」恢復。有時是隨便喊三個字。

何濟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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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見於香港或鄰近廣東地區,同樣在猜過「剪刀、石頭、布」或者 「何─孖(辰時)」(未有書面名稱)緊接 "O-U-T, we get out you" (另一種是與之非間的分辨方法)後分出最後誰是「做捉的(人)」(追拍者)。非明文規定「做捉的」要響亮地數十聲(有時會更多,視乎兩者之間的協定能否成立),確保「被追者能夠合理地走至自己應為安全的地方。捉人的繼而開始追逐及奮力試拍被追的人。

被追的可以在任何時候,特別是被做捉的追至時,響亮地叫「何─!」,雙手交叉蓋在胸前。在非明文的標準規則下,此時被追的不可以作位移,須由任何一位被捉的人以手觸碰,叫「解!」,兩人即可繼續逃走。

如果任何一位被追的被做捉的碰到,前者就成為做捉的,後者則成為被追的。新做捉的亦需數十聲。

若做捉的成功令所有被追的都「何」了時,所有被追的需重新猜過,決定誰是做捉的,原本做捉的可豁免。

  • 非明文規定:實際進行遊戲時未必一定會全部實行,可能會隨時增刪,通常在遊戲前會事先協商或預先公佈,經常一起玩的玩家亦會有默契。
    • 「數十聲」:做捉的由一數至十,在此之前,追到人也不算生效。其實一般說中文(尤其是粵語)的小朋友可以在一秒至兩秒鐘以內完成,故此數十聲變得可有可無。故此被追者習慣「猜包剪揼」後立刻遠離未定角色的參與者。
    • 「有隔牆,無穿針」:「隔牆」即遊戲範圍的物理性阻隔,例如遊樂場的上下層地板、高台欄杆等;「穿針」是巧用「隔牆」的空隙達捉人的效果;全句意思為「被追的可被牆壁、天花之類保護而免被捉到,做捉的不可使用其漏洞空隙來捉人」,所以捉人的需要捉到在「同一個『空間區域』內」的被追者,才算有效。
    • 「潮漲」:所有人(或者只有做捉者)必須在玩耍場地內某類地方走動(例如是遊樂場架、遊樂場軟墊或者草地之類),這個區域稱為「陸地」,其如(例如是磚地、人行道,甚至是地面本身)稱為「海」,走到「海」中即為輸。有時參與者會協定可以有限制地在「海」裏移動,例如是限制時間或者步數。
    • 「猴死做十次」:「猴死」指做捉的人長期接近其中一位已經「何」了的被捉者,有守持僵局之嫌。此句通常是其他被捉的向捉人的示意警告,以令遊戲回復進度。(此「猴」字讀 hau1 ,粵語「盯著」之意。)
    • 「猜奸蟊」、包揼:當做捉的與被捉的引起糾紛時,便會乾脆用定勝負的方法(只用包和揼)去分辨,分一次或「三盤兩勝」。
    • 「新泥新豬肉」:遊戲進行中途介入的參加者,需要無條件成為捉人的,當然可以嘗試以談判方式反對。
  • 由於被追者隨時用以保護自己,如果所有被追者都「何」了,捉人者會自動勝出,下一局不用當捉人。
  • 當捉人已筋疲力盡而棄權或自己棄權,被追者就算勝。
  • 訊號及示意:
    • 「何」:被追者隨時用以保護自己,可不受做捉的影響,但由「何」後到被「解」前,不可作位移(即不可走動)。另版可走三步或五步。
    • 「解」:「何」的反面,由自由(未「何」)的被追者向已「何」的解救。另版又有「碰解」:兩位或以上已「何」的被追者之間可用以上提及的容許步數來互相解救;「自解」,已「何」的被追者可隨時自由解救,此設定令「何濟公」的難度上升不小;還有「槍解」,把手做成槍的形態射向已「何」的被追者,向已「何」的被追者作出遠距離解救。
    • 「 V 」:用以暫停,一般設定分作無限次、五次或不可使用。
  • 衍生情況:

追與逃之間的互動,不只令小朋友的奔跑機會增加,還令他們用盡方法避開做捉的,走到一些做捉的不太可能到達的位置。雖說這樣可以挑戰他們的身手、反應,和減少畏高,但始終可能涉及危險動作。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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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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