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哈邁德·馬哈茂德·穆罕默德·納齊夫
艾哈邁德·馬哈茂德·穆罕默德·納齊夫博士(Dr. Ahmad Mahoud Muhammad Nazif,1952年—)是埃及官員,生於開羅。2004年7月14日至2011年1月29日期間任埃及總理。
納齊夫於2012年9月被開羅刑事法院以腐敗罪名判處入獄3年,另外罰款加上需交還款項合計約900萬埃及鎊。納齊夫不服,法院下令重審。他於2015年7月被改判入獄5年並加大罰款。納齊夫再提出上訴,2016年5月法院改判他無罪。[1]
參考文獻
編輯- ^ Mubarak-era PM Ahmed Nazif acquitted of graft charges. Egypt Independent. 2016-05-04 [2018-0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8).
維基共享資源上的相關多媒體資源:艾哈邁德·馬哈茂德·穆罕默德·納齊夫
這是一篇關於非洲政治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