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壩韓家大院

茶壩韓家大院位於四川省廣元市青川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民國。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茶壩韓家大院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四川省廣元市青川縣
時代民國
編號409
認定時間2012年7月16日

茶壩韓家大院位於四川省廣元市青川縣茶壩鄉鄉場之上,前店後宅,旁河臨街。該宅院所有房屋全為三層樓房,全木穿逗結構,小青瓦懸山帶轉角屋面。除正房外,其餘房屋均於三層挑出,作欄杆或飛來椅。簷下設雕花吊瓜,立面窗戶全為花窗,樣式繁復,富於變化。內院廂房山面設磚牆、磚柱;大門、側門亦設磚牆、磚柱。圓形拱門,花飾、磚柱腰線,採用西式風格,牆頭,出線,瓦頭又採用中式捶灰雕塑,可謂中、西合壁,崇宏細膩。茶壩韓家大院的平面佈局和建築外觀基本保持了民國末年的風貌,對山地建築工藝、民俗民風提供了重要史實資料具有較高的研究價值和觀賞價值。2010年,茶壩韓家大院被青川縣人民政府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2]

註釋

編輯
  1.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