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哈末依沙·阿都沙末
丹斯里莫哈末依沙·阿都沙末(馬來語:Mohd Isa Abdul Samad,1949年11月14日—),馬來西亞森美蘭第9任州務大臣,也是在任時間最久(1982年-2004年)的州務大臣,2004年至2008年期間出任聯邦直轄區部長,先後出任森美蘭寧宜州議員(1978年-2004年)、仁保國會議員(2004年-2008年;2013年-2018年)及峇眼檳榔州議員(2008年-2013年)。2011年至2017年間出任聯邦土地發展局主席。
尊敬的丹斯里 莫哈末依沙·阿都沙末 Mohd Isa Abdul Sama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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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任森美蘭州務大臣 | |
任期 1982年4月29日—2004年3月25日 | |
嚴端 | 端姑查化 |
前任 | 萊士雅丁 |
繼任 | 莫哈末哈山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性 |
出生 | 1949年11月14日 |
國籍 | 馬來西亞 |
政黨 | 巫統(直至2018年) 獨立人士(2018年至今) |
其他政黨 | 國陣(直至2018年) |
2021年2月3日,莫哈末依沙擔任聯土局主席期間在購置酒店案中面對的9項收賄309萬令吉的控狀被高庭宣判罪名成立,判處監禁6年和罰款1540萬令吉 [1][2]。
爭議
編輯購置酒店案
編輯2018年12月14日,莫哈末依沙因在擔任聯邦土地發展局(Felda)主席期間涉嫌批准聯邦土地發展局投資機構(FIC)高價購買砂拉越古晉一間酒店,在吉隆坡地庭被控一項刑事失信罪以及9項收賄罪,涉及款額達300萬令吉[3][4]。依沙在通譯員念出所有控狀後,表示不認罪,並要求審訊。法官允許他與1名擔保人,以80萬令吉保釋,同時他的護照將移交給法庭保管,案件定於2019年1月25日進行審訊[5]。
2020年6月16日,法官莫哈末納茲蘭裁決,依沙所有收賄控狀的表面罪名成立,因此諭令被告出庭自辯,不過,其失信控狀獲無罪釋放[6]。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9收贿控状罪成 莫哈末依沙监6年罚1540万. www.enanyang.my. 2021-02-03 (中文(簡體)).
- ^ 2.0 2.1 莫哈末依沙贪污罪名成立入狱六年. www.zaobao.com.sg. 2021-0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15) (中文(簡體)).
- ^ 高价购砂酒店·依沙控1失信9收贿罪. 星洲網 Sin Chew Daily. 2018-1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15) (英語).
- ^ 綜合報導. 高价购买砂州酒店案 依沙被控10项罪. 精彩大馬. 2018-1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15) (中文).
- ^ 高价买酒店案被控10罪 依沙不认罪. www.themalaysianinsight.com. 2018-1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13) (中文).
- ^ 依沙9项受贿罪表面成立,但摆脱失信罪. Malaysiakini. 2020-06-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