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訓官(?年—?年),雲南省曲靖府尋甸州人,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庚辰恩科17名舉人,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署四川省順慶府鄰水縣知縣[1][2]。乾隆三十四年二月,被護理四川總督布政使海明參昏庸不職革職[3]

董訓官
大清四川省鄰水縣知縣
籍貫雲南省曲靖府尋甸州
出身
  • 乾隆二十五年庚辰恩科舉人
著作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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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董訓官,雲南尋甸州人,乾隆庚辰舉人,三十三年任」,《道光元年鄰水縣志》
  2. ^ 「董訓官,雲南尋甸州,乾隆庚辰舉人,三十三年任」,《道光乙未增修鄰水縣志》
  3. ^ 「又護理四川總督布政使海明參奏署鄰水縣知縣董訓官昏庸不職,請革職以肅吏治一疏,奉諭旨:這所叅董訓官著革職,該部知道」,《清高宗起居注》卷二十八/乾隆三十四年二月二十日癸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