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陽南北朝劉宋時人物,南豫州西陽縣(今河南省光山縣西)人。

董陽的家裡三代人同住在一起,對外沒有分門立戶,家內也不分灶易炊。元嘉七年(430年),南豫州推舉董陽的節行給朝廷。宋文帝下詔,在他家大門上方掛上匾額,題字為篤行董氏之閭,免除他一家的賦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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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史》卷七十三 列傳第六十三 孝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