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廣遼(1958年9月),廣東揭西人,生於遼寧營口,畢業於廣東省政法幹部學校,武警少將警銜,2015年1月13日,廣東省廣州市召開政協第十一屆廣東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蔡廣遼因「違法違紀」遭到免去廣東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職務。[1][2]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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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9月,蔡廣遼出生於遼寧省營口市。

1973年11月,正值毛澤東發動的文化大革命,蔡廣遼成為廣東省始興縣農科所的一名知青[1]

1975年9月,蔡廣遼進入廣東省政法幹部學校學習。[1]

1977年9月,蔡廣遼畢業之後,分配到廣東省公安廳警衛處,先後擔任辦事員、副科長、科長、副處長、處長。[1]1995年1月,蔡廣遼升職為廣東省公安廳警衛處處長,任職到1998年12月。[1]隨後再度升職擔任廣東省公安廳警衛局局長。[1]

2003年9月,蔡廣遼調職改任廣東省委辦公廳副主任,同時兼任省公安廳警衛局局長。[1]2005年6月,蔡廣遼開始第二度任期,直到2012年7月。[1]2006年8月下旬,蔡廣遼晉升為武警少將警銜[1]之後,他繼續擔任廣東省委辦公廳副主任,同時升職為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1]

2013年2月,蔡廣遼擔任政協第十一屆廣東省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1]

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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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蔡廣遼被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帶走調查[2]

2015年1月13日,廣東省廣州市召開政協第十一屆廣東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蔡廣遼因「違法違紀」遭到免去廣東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職務。[3]

2017年3月27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蔡廣遼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328.90569萬元、港幣160萬元、美元0.7萬元、澳元1.4萬元,依法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罰金100萬元,同時判決追繳其犯受賄罪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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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官方证实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少将蔡广辽违法. 中華網. 2015-01-14 [2015-0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3-28). 
  2. ^ 2.0 2.1 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蔡广辽被军纪委调查. 騰訊網. 2015-01-14 [2015-0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08). 
  3. ^ 广东公安厅副书记蔡广辽被免去政协委员资格. 中國日報. 2015-01-14 [2015-0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4. ^ 九千多的“古董”卖了180万 粤公安厅原副书记蔡广辽获刑8年. 新浪. 2017-03-29 [2017-03-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