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登仕(?—1608年),字汝學,號念椿,河南彰德府安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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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有異質,總角能屬文,年十五補弟子員,試輒冠諸生。事親以孝聞,撫諸弟子盡友愛。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河南鄉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1],授商丘令,商丘故巖邑,俗薄而險,登仕力掃積弊,清里甲,調礦稅,抑強暴,拮据旁午,不暇櫛餐,政聲大著。考居循良首,然不免於忌者之口,調華州佐,再遷定遠[需要消歧義]令。取舊所規畫,敷布於定,而敏練視昔益加,諸所臚列,無一不當,如議丁夫為糧石、議徵收為班次、議歴運為本折是也,其他錢法、積貯、捍患、恤災,徂有條度,績成,升授刑部江西司主事。上將大用之,詔始下,已卒於定遠[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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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許彪;祖父許文深。父許宗禹,天性孝友,平居多隱德,人咸曰仁人也,當有後。已而生登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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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歷》:許登仕,念椿,詩五房,壬申二月二十七日生。安陽人,辛卯二十名,會七十五名,三甲一百五十九名。兵部政,己亥授商丘知縣,辛丑降華州判官,癸卯升定遠知縣,丁未升南刑部江西司主事,戊申卒。曾祖彪。祖文深。父宗禹。
  2. ^ 《安陽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