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在泮(1553年—?),字獻功,號定齋,又號定叄浙江衢州府常山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癸未進士

詹在泮
大明廣東按察使
籍貫浙江衢州府常山縣民籍
字號字獻功,號定叄
出生嘉靖癸丑正月十八日(官年)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徐氏
親屬詹萊
出身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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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七年(1579年)己卯科浙江鄉試第三十六名,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二甲五十七名進士[1][2]。刑部觀政,十三年授工部營繕司主事,丁憂,十七年復除本部,二十年會試主考,本年升員外郎,晉郎中,二十三年十月升河南副使,管修河[3],尋調潁州兵備。二十六年升湖廣右參政兼僉事,蘇松兵備[4],二十七年改河南右參政兼僉事。二十八年丁憂,三十一年復除江西右參政。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正月,升廣東按察使[5],本年致仕。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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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詹斯,義官;祖父詹烈,歲貢生;父詹萊,曾任按察司僉事,前母徐氏;母吳氏。具慶下[6]。兄詹獻策(貢士);詹思虞(刑部主事);詹在經;詹思謙(工部主事)。弟在鎬;在藻;在職;在庭;在輿;在邦;在田;在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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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萬歷二十三年十月,以工部郎中詹在泮為河南副使,管修河。
  4.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三百二十七》:萬歷二十六年十月戊寅 升河南副使詹在泮為湖廣右參政,兵部主事楊東野為陝西右參議,山西平陽府知府盛稔為山東副使。
  5.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一十七》萬歷三十四年正月壬午 升江西參政詹在泮為廣東按察使。
  6.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