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胄法政學堂
貴胄法政學堂是指宣統元年(1909年)在北京創辦的一所法政學堂。以造就貴胄法政通才為宗旨。對符合條件的宗室子弟強制入學。
歷史
編輯明治維新後的日本在甲午戰爭、日俄戰爭中相繼獲勝,在晚清社會形成了「立憲救國」理念。[1]清廷「預備立憲」,開始積極興辦「法政教育」,培養「法政人才」。
1907年內閣學士寶熙動議開辦貴胄法政學堂。[2]宣統元年(1909年)閏二月發上諭:「著派貝勒毓朗充貴胄法政學堂總理,農工商部左侍郎熙彥、翰林院學士錫鈞充貴胄法政學堂監督,務宜認真經理,毋負委任。」當月發布《貴胄法政學堂章程》共三十九條。陸軍貴胄學堂搬到新校舍後,其辦學之初所用的寶禪寺街的廣善寺騰出來作為貴胄法政學堂的校舍。[3]
根據宣統元年(1909年)十一月奏準的《續擬貴胄法政學堂章程》七章四十六條,學制為:
- 正科五年畢業,開設普通課程十門:倫理、國文、經學、外國文、歷史、地理、算學、理化、體操、論理學;專業課程二十門:本國刑律、法學通論、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中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監獄學、政治學、政治史、理財學、財政學、外交史、統計學。
- 聽講班三年畢業。針對在各衙門工作、需要補習法政知識的在職官員。
- 簡易科兩年畢業
- 預備科兩年畢業。考核合格後可升入正科。開設普通課程八門:修身、滿文、國文、歷史、地理、算學、博物、體操。
招生對象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