貽順哥燭蒂
貽順哥燭蒂(閩東語:貽順哥燭蒂,平話字:Ì-sông-gŏ̤ cióh-dé,實際讀音://i˨˩ luŋ˥˥ ŋo˥˥ tsuɔʔ˨˩ tɛi˨˩//)是閩劇一齣著名的諷刺喜劇,在福州民系中廣為人知。該劇是1952年閩劇劇作家鄧超塵根據福州民間的同名的故事編成,講述一個名叫貽順哥的吝嗇商人娶妻、失去妻子、最終僅得到一截燭蒂的故事。
扮演貽順哥較為出名的有林務夏、朱善根等閩劇藝術家。2015年,由該故事改編的閩劇「貽順哥三羊開泰」登上央視戲曲春晚的舞臺,這也是閩劇第一次在央視戲曲春晚中亮相。[1]
故事梗概
編輯故事中的主人公名叫馬貽順,人稱貽順哥,生活的年代大約在清朝的乾隆、嘉慶年間,在南臺石獅兜(今福州市台江區延平路南端)一帶經營一家絲線店。他通過經營絲線店和兼做經手的傭金放高利貸,吝嗇成性,中年未娶。
船工陳春生代替父親陳友德出航,途中遭遇風暴翻船失蹤,傳聞已死。馬貽順得知其妻林春香賢慧貌美,便乘機通過高利貸的方式,希望娶她。陳友德反倒認為貽順哥有恩,逼迫春香嫁給貽順。春香提出了三個條件:一是貽順哥必須贍養陳友德,死後要為他守孝;二是婚後生子,要為陳春生立嗣;三是若陳春生歸來,則要「物歸原主」,將春香歸還給陳春生。貽順哥答應了這些要求,春香便嫁給了貽順哥。貽順哥與春香生下二子,將長子過繼給陳春生為嗣。陳友德死後,他也如約為其守孝。不想十年之後陳春生突然歸來,找到春香,並要求貽順哥履行之前的約定。貽順哥不願履約,最終告到海防廳的署理長官王紹蘭處。春香請求履行約定,但貽順哥堅決否認有約定在前。對此王紹蘭十分為難,請教自己的夫人白恭人。在白恭人的建議下,王紹蘭讓春香退入衙內,並謊稱春香自殺,問何人願意領屍收葬,不願收葬者另賞紅包。陳春生當即表示願意;貽順哥卻表示願意把屍體讓給陳春生。於是王紹蘭將春香判給了陳春生。貽順哥接過紅包,以為是銀兩,回家一看,才發現是裡面只有一截燭蒂。[2]
對福州文化的影響
編輯《貽順哥燭蒂》與《鄭唐傳》、《紅裙記》、《揀茶記》並稱福州四大民間故事,在福州民系中廣為人知,對福州文化產生深遠影響。在福州話中,人們常用「貽順哥燭蒂」來諷刺吝嗇的人,用「貽順」一詞來形容人吝嗇。
根據學者研究,馬貽順在歷史上確有其人,今日福州四中校內保留有「石獅台前社」碑,碑上記載:道光六年十一月,台前社民眾28人為修路,集資立碑於大廟山八角井旁。其中馬貽順捐贈七塊大洋,捐款數目名列第四。因此學者認為真實的馬貽順並非吝嗇鬼,而是一個對待自己吝嗇,對待公益事業相當慷慨的人。[3][4]